据介绍,夫妻
离婚一般可以走两种途径,一种是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,另一种是上法院诉讼离婚。在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
问题上,夫妻双方若达成一致,就可以选择前者,若产生争议,则选择后者打官司。
然而,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上只写双方“自愿离婚,准予登记”不同,法院民事判决书的格式为“原告诉称”、“被告辩称”、“法院查明”三个部分。
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,比如一方有婚外情或性生活不和谐等等,双方
感情破裂的原因、过程,都一览无余。此外,双方有多少财产,如何分割,子女由谁抚养,都会一一写明。
“拿这样的文书去证明个人
婚姻状况,实在像被扒光了
衣服一样!”离婚者
尴尬地打了个比方。
于是乎,大家都提出了用离婚判决书到民政部门“换领”离婚证的想法,但是民政部门表示无法操作。
“我们跟法院是两个系统,两种离婚登记形式都是法律认可的”,南京市民政局福利事务处的一位负责人取得了联系。这位负责人介绍,就目前而言,“换领”还没办法协调,民政局和法院属于两个部门,信息还没共享,系统也没兼容。